基於合同意思自治原則,借款合同中是否約定利息,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間的利息,法律不予支持。
合同法
第四條當事人有權依法自願訂立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與貸款人未約定利息的,貸款人主張支付借款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借款人與貸款人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