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個老板不怎麽樣。享受完了還過河拆橋不讓人家好好過日子,真缺德!
但建議這個女工從非法婚姻入手。非法同居是為了破壞對方的婚姻,但非法婚姻不壹樣。非法婚姻就是女方壹開始不知道,後來知道就晚了,相當於男方出軌。況且這個女工也沒有惡意破壞別人家庭的動機和行為。
另外,購房首付和後期支付的銀行貸款都是企業老板通過自己的私人賬戶支付,這對女職工非常不利。但如果老板把房子借給女工,還款是按月從女工工資中扣壹小部分,直到若幹年後還清,還是通過其他方式?那麽問題的性質就不壹樣了。口頭借款和還款本來就很模糊。老板碰巧這麽天真地說。後來女工還錢的時候,正好沒有文字資料,兩頭迷茫。如果女工有證據證明就更好了。總之找證據證明這不是禮物,也就是說和禮物無關。只是那個女工買房產暫時有困難,老板出錢援助了。我們必須註意誰買了房子。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房子是他買的,那就不樂觀了。所以壹定要盡力證明房子是女工買的。
女工還需要證明自己是和老板在壹起的,不知道對方之前結過婚,也不是為了他的財產。雙方由兩個同類走到了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