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二是規範民間借貸活動的客觀需要;
三是需要確保民間借貸平穩健康發展;
四是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第五,統壹司法裁判標準的現實要求。
擴展數據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較原規定大幅降低;
長期以來,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壹直是社會各界討論民間借貸問題時關註的焦點。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改為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這大大低於原規定。
同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宣布,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壹年期LPR確定,取代原來“以24%和36%為基礎的兩線三區”的規定。目前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較過去的24%和36%明顯下降。
環球網-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