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該有借款合同和借條;
3.數額較大的應履行抵押和擔保手續;
4.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應合法;
5.貸款利率應合法;
6.註意還款期限;
7 .用法律手段收回貸款;
8.謹防“非法集資”貸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宣告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a)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用於放貸;
(二)出借向其他營利性法人借款、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所得資金的;
(三)未依法取得貸款資格的貸款人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會對象提供貸款的;
(四)貸款人知道或者應當事先知道借款人的貸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貸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反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