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結案後,可能在三個工作日之後就可以向銀行借錢,也可能在結案兩年後才需要向銀行借錢。結案後能否向銀行貸款,關系到法院在結案時是否將案件當事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法院結案後,如果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字不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他可以申請銀行貸款,銀行貸款通常會在結案後三個工作日刪除。如果在此期限後仍未刪除,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其姓名從名單上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若幹規定》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壹)失信被執行人不履行誠信義務的;
(壹)被執行人已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執行完畢;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執行程序終結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能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者破產程序,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止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