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申請。申請人持戶口簿、居住證等相關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辦理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收集信息。申請人提交戶口簿或居住證等材料,民警審核通過的,當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委托快遞部門代收的,收寄時應當收集寄遞信息。
3.支付制作費。按照到期贖回20元、損壞贖回、丟失補發40元的標準繳納手續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出具的《領取居民身份證證明》。
4.收集文件的時間和方法。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完成證件制作,發放居民身份證。如果是在受理點領取的,申請人憑證照回執到異地受理點核對領取證件;委托快遞部門代收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居民身份證後30日內,到就近的受理點查驗居民身份證。
價格來源:綿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