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第壹條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者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律經營、自擔風險,其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