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5‰的違約金,折合年利率為182.5%,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0倍左右。這種違約金的約定屬於違約金約定過分高於因違約造成損失的情形,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當事人可以就該約定條款內容請求司法機關予以適當減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壹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