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貸款獲得利息差;
2、企業去銀行申請的貸款利息;
3、中間業務(例如:代理保險、基金銷售、基金托管手續費等);
4、通過房貸即低息吸引存款,然後用高息將這些存款放給企業或個人使用,從中謀取利息差。
要知道現在的銀行都是股份制或是商業銀行,不發放貸款,不做中間業務就沒有利潤,沒有利潤銀行就無法維持,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除非把銀行改成事業單位吃財政飯就不會有這種情況,但是這樣國家又承受不了。
存貸款利息差,中間業務收入(比如:手續費,匯款費,開戶費,查詢費,保管箱租賃費等)同行拆借,承兌匯票貼現利息收入,信用證,托管業務,還有其他投資(目前國內很少)黃金,期貨,代理業務(例如保險)。
從政治經濟學角度來說的話,如果是正常的生產資本的話,它會獲得平均利潤,銀行的資本也是壹種生產資本,按經濟學的角度來說的話,同樣,它也能獲得平均利潤。
只不過,銀行的資本並不是說人們存了多少錢,就都是它的成本,而是純粹的發球銀行的資本。
通常,銀行就是利用存款利息與貸款利息之間的差額來產生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