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土地來源證明等材料,到當地的土地登記機關領取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上交,工作人員會對土地權屬來源核實。
2、土地登記機關確定土地權屬無誤,對土地面積進行測量,確定土地權屬界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辦理土地證,對未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說明未通過審核的原因。
3、土地登記機關的相關工作人員給出批準意見後,辦理登記、裝簿及造冊手續,通知申請人領取土地證。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