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貸款怎麽辦理?
1.申請的相關材料:當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非本市居民除身份證、戶口本外,還需提供原居住地戶籍管理部門提供的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未成年居民需提供出生證明。
2.貸款人必須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同時必須能夠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銀行初審。貸款前經辦行受理貸款申請後,將對貸款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及所需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進行真實調查。
3.購買保險:壹般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限相對較長,銀行要求購房者辦理財產保險,以防範貸款風險。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經調查、審批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完成登記公證手續後,通知申請人拿合同,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4.領取申報表,填寫壹份市場銷售價格(提交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明原件)。繳納印花稅,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開具繳費票據,返還票據。
5.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產權過戶完成後,銀行辦理抵押,辦理抵押後7天拿到他項權證。銀行放款:核心生產證書交易、銀行取回他項權利證書、銀行放款。銀行放款後,需要向銀行提供借款人的契稅證明和房產買賣合同復印件。有的機構還需要在二手房抵押過戶確認書上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