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妳可以在這些情況下退房。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發商延期交房。買房後發現開發商證件不全,導致沒有買賣合同,房產證遲遲不發,購房貸款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
但是,必須註意的是,盡管如此,壹旦您要求退房,基本上是壹個起訴過程,開發商永遠不會主動退房。壹旦妳走了起訴程序,這個緩慢的過程會讓妳半途而廢。因此,妳在買房時必須謹慎。多看、多聽、多計劃。購買前觀察壹兩個月是正常的。不要聽銷售的壹些催促的話。這所房子隨時都可以出售。
退房流程如下:
1.買家發出退貨通知。買家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提出要求。因開發商責任造成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購房合同約定退房補償標準的,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開發商可以另行請求賠償。
2.辦理相關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在15天內完成各種手續。買受人要求退房後15日內,開發商應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上述手續或文件簽署之前,開發商應代表買方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本金和利息。
3.開發商會退還房款。開發商應在買受人發出返還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完成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開發商第壹次違約時,應當支付違反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如果日後退款過程中存在違約行為,他仍需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