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是:
1.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擔保。
2.借款人的年齡加上貸款期限男性不得超過65歲,女性不得超過60歲。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擁有永久居留權或有效居留身份。
4.妳必須支付不少於所購房屋總價壹定比例的首付款。
5.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已簽訂合同或協議購買的住房。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擁有1套住房並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壹條:調整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壹)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符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貸款條件;
(二)在不超過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前提下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首次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第二次貸款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
(三)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的50%;
(四)停止公積金貸款三次以上的;
(五)暫停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再受理未在長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