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支付首付貸款,妳可以檢查壹下。根據情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無法辦理抵押貸款,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因買受人原因導致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的,也可以退房,但買受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而無法獲得貸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退房。如果談判失敗,沒有就合同達成協議,他們可以起訴解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約定的不動產登記期限屆滿壹年以上,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簽完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
簽訂購房合同後可以退房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五張卡不全。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全,其名下的建築屬於違法建築;
2.開發商延期交房,房地產開發項目金額較大,開發商需要延期交房;
3.房子質量有問題;
4.房屋面積誤差比超過3%;
5.沒有獲得抵押貸款;
6.我不能申請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