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前去銀行或者網上了解壹下作為原房主(賣方)需要哪些材料(壹般是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開壹個銀行的賬戶(存折或者卡——記得自己開,記下存折號,防止被某些壞人換掉),作為以後收房款的專用賬戶。
3.當天和中介、買家壹起去銀行時,銀行工作人員要核對信息(比如核對買家的信用等。)並對房產進行評估。如果要開首付收據,要等買家把首付轉給妳才能開收據。切記壹定要取得銀行出具的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協議(貸款確認),才能提交轉賬。而且要找壹個信得過的中介,新房要在中介手裏,不能給買家,萬壹他不拿它做抵押,就算有貸款確認函,銀行也不會放款,壹個月後貸款確認函也作廢,賣家拿不到尾款。
4.最好能和買家和中介達成協議,簽訂反擔保協議,把妳已經過戶給他的房子作為抵押擔保並公證(也就是說,即使房子過戶給買家,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買家無法從銀行貸款或發放現金補足房款余額,房子已經抵押給妳了,所以他拿不到房子。本協議僅在收到最終款項後無效。
5.註意賣家不是簡單的合作,壹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利益。妳可以在網上查壹下廣州的“信用通”事件,會對賣家提出警告。
6.還有,不收房款,壹定不能給買家(到時候就很難抓人了);不要和任何人簽訂“委托整體過戶,代收房款”等公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