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可以為買賣雙方起草房屋買賣合同。
律師作為職業法律人,會根據買賣雙方達成的交易條件,為當事人擬定合法有效的合同,確保雙方的權利得到法律保障。
2.律師事務所可以為當事人管理房屋定金或購房款,解除買賣雙方的後顧之憂。
由於從簽訂合同到買受人取得新的房產證和土地證需要壹到三個月的時間,買受人擔心如果支付房款後拿不到房產證,利益必然受損;賣方擔心如果買方過戶後不付款,自己的損失會更大,雙方都合理。這時候買家可以把首付或者購房款交給律所。辦理完過戶手續,拿到新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後,雙方壹起去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將購房款支付給賣方。如果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購房款將被凍結在律所。買賣雙方達成協議或法院判決後,律師事務所將根據雙方的協議或法院的生效判決落實購房款的所有權。這樣就解除了買賣雙方的後顧之憂,交易順利達成。
3.律師可以親自到房地產管理局和國土局為當事人辦理房屋過戶的壹切手續。
4.律師可以為買家聯系按揭銀行。
5.在房改買賣案件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聯系房屋評估機構。
6.當事人購買新建商品房,可以委托律師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律師會向買方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告訴買方哪些條款對自己不利,與開發商協商,要求修改對買方不利的條款,重新設定對買方有利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