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是指房子還沒有交付,但購房合同已經簽訂,房款也要交完。按照之前的法律解釋,沒有拿到房子鑰匙,購房者就沒有產權。辦理預告登記,意味著購房者在還沒有拿到房子的這段時間內,將獲得合法的產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壹)預購商品房;
(2)以預購商品房抵押;
(三)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和抵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壹條申請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已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當事人對預告登記的約定;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六十二條預售人與預購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預售人未按照約定向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的,預購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預購人單方申請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加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