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合同簽訂註意事項
1、還款期限合同中應寫明還款期限,便於資金收回和維護自身權利。另外,在訴訟時效方面需要註意是: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等)。
2、借款利率要寫明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在借貸合同中利率壹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將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3、借款用途要查清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如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4、書面證據要保留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壹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