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壹個問題,兩個問題還是三個問題?配偶在國外,沒有銀行流水,沒有收入證明怎麽辦?或者我應該分開做什麽?
為了分析方便,我把它們分成兩部分分別進行分析。
這個其實很簡單。去當地大使館做個公證,委托妳辦理所有買房相關事宜。這個大使館壹般都有相關規定,妳按要求完成蓋章後就可以還櫃了。
不管因為妳的配偶在國外讀書或者工作,可能沒有銀行和公司出具的收入證明(國外公司大概不會給妳出具收入證明,人家沒見過,甚至可能連公章都沒有)。
不過沒關系,銀行不壹定需要妳配偶的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只要妳的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足夠覆蓋貸款就行。
綜上所述,不用太擔心,只要妳的征信良好,收入足以覆蓋貸款,就可以去大使館開證明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