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賬戶(或繳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房所需金額不低於30%,將作為購房首付款。
5.擔保公司同意以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抵押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麽?
1.如果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擔保人負有償還責任。在承諾做擔保人之前,壹定要想清楚,因為妳簽了錢債保證書,就要個人負責向貸款機構清償債務。即使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系發生變化,比如丈夫為妻子做購房貸款擔保,兩人離婚,該擔保也不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有效。
2.所以,換句話說,擔保人壹旦作為擔保人簽字,就永遠是擔保人,除非借款人被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
3.抵押擔保人應承擔全部責任。壹般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貸,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金額和月供壹般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
4.當擔保人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務會被視為自己的債務,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入債務中,這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金額。
5.貸款機構在承擔擔保人時,往往會要求擔保人在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簽署獨立的法律咨詢文件。在簽署這份文件時,保證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壹個律師事務所簽字,必須另找律師簽字作證,證明已經向保證人說明了保證人的法律責任,保證人也明白自己要個人承擔債務,自願擔任保證人,沒有任何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