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二手車的合同丟了。解決方案如下:
(1)由於汽車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會保留壹份復印件,買方可以到賣方處,要求賣方復印壹份,並加蓋賣方印章,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買方也可以憑購房發票找到賣方,要求賣方簽訂買賣合同;
(3)買受人還可以用車輛登記證書和購車發票證明買賣車輛的事實。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三條。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後3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備案:
(壹)機動車所有人戶籍在車管所轄區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姓名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
(四)因磨損、腐蝕、事故等原因造成車輛識別代號不清或損壞的;
(五)小型、微型自動載客汽車配備、拆除、更換殘疾人輔助裝置的;
(六)貨車、拖車安裝、拆卸車輛升降尾板;
(七)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安裝車頂行李架和不同樣式的散熱器面罩、保險杠和車輪;如果更換輪轂,輪胎尺寸不得改變。
二、二手車過戶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首先車輛過戶需要準備好過戶手續,按程序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
2.然後車管所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擴大數量,拍照;
3.檢驗合格後選擇車牌號;
4.最後,換個新車牌,領個新行駛證,換個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