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貸款人對借款人實行第二套(含)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壹)借款人首次申請使用貸款購買住房,其家庭已在擬購買住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登記1套(含)以上的。(二)借款人已用貸款購買壹套(或多套)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3)貸款人通過查詢信用記錄、當面測試、面談(必要時進行家訪)等形式的盡職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擁有壹套(及以上)住房。
2.《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