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履行告知的前提下,開發商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抵押人自行籌措資金,壹次性提前返還相應金額的已售房屋。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後,再辦理買賣合同的登記備案。
3.買方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供應商約定付款。購房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的賬戶,專門用於償還房地產開發商應向銀行支付的貸款。
4.購房後,買方在貸款還清前,辦理了部分購房款的抵押貸款。買方再次轉讓其財產。與第二買方簽訂合同後,原買方和第二買方向銀行申請轉按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而未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