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擔保人的要求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除擔保外,與整車貸款無關;
(三)具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和資產證明,具有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
(4)在當地有固定住所,並有當地戶口或居住證明;
(5)良好的個人信用信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8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九十三章
壹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擔保時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報告;
2.申請人的身份證;
3.戶口本;
4.非本地居民提供有效居留證件、居住證或暫住證等。;
5.未婚證明;
6.結婚證;
7.配偶身份證;
8.配偶同意貸款證明;
9.配偶同意房產抵押的證明;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收入證明;
11.產權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及復印件;
12,營業執照,復印件;
13,代碼證,復印件;
14,驗資報告,復印件;
15,公司章程,復印件;
16,年度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17.公司上月的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