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按照銀行規定還款的,信用卡壹直不還款,產生的後果主要有:
1、會產生高額的逾期利息;
2、會被銀行向法院起訴,將產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經濟損失;
3、個人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對以後的辦銀行卡、貸款等都會產生影響;
4、如果欠款金額達1萬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銀行催收程序壹般是,前三個月銀行內部員工催收,客戶如果不還款,之後銀行會外包給外包公司進行催收,或者直接報送材料到法務部門進行立案催收。如果立案期間還是得不到還款,就會對其進行移交法院判刑。從銀行催收到外包或是到法務催收,壹般是3-6個月,不會托太久。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並且持卡人之後會進入老賴名單、征信黑名單等等,如果進了派出所還會有案底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