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男朋友不是婚姻法保護的對象。所以妳現在買的房子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要壹起還款,也可以選擇壹方代為還款,但是要出具書面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二,婚前無論做什麽套路,都是自願的,所以即使分手,法律依然只給調整。妳們分手後,房子會按照誰付的房貸比例作為非配套房來估價。而且如果壹方不參與按揭還款或者放棄按揭還款,即使房子上有名字,妳的權利也會被去除,因為還款的時候有收據,會根據簽字人來判斷。
建議:婚前不要買房子車子等物質價值高的東西,因為現在的人容易結婚離婚,有的情侶今天是戀人明天是陌生人,結婚不劃算,更別說不在壹個地方了,這樣問題比較多,距離也不美,但是第三者出軌或者出軌,妳不信?這是很多事實的結果。妳對妳的伴侶有多少信心?相反,妳的另壹半對妳有多少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