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房抵押貸款的方法具體如下:
(1)提出貸款申請: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期限等申請;
(2)遞交貸款資料:借款人身份證、近六個月的流水、工作證明、征信報告和房子產權證等;
(3)看房評估:材料提交齊全後,銀行根據抵押房子進行實地勘察、評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二、怎麽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簽訂方法具體如下:
1、勞動者自願報名,提交證明文件;
2、用人單位履行告知義務,詢問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3、雙方就擬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和要求協商;協商壹致,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