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的公積金貸款政策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房產總價款扣除已交納購房款金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應達到總房款的30%,最高貸款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70%等。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