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道紅線是“房地產貸款占比”,大型銀行不得超過40%,中型銀行不得超過27.5%,小型銀行不得超過22.5%,縣域農合機構不得超過17.2%,村鎮銀行不得超過12.5%。
第二道紅線是“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大型銀行不得超過32.5%,中型銀行不得超過20%,小型銀行不得超過17.5%,縣域農合機構不得超過12.5%,村鎮銀行不得超過7.5%。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五條 借款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