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十二個月以上;
3、在本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支付規定首付款比例以上的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