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變更還貸姓名。
貸款人無力還貸或者離婚時,是可以更改還貸人姓名的,更改還貸人姓名就是所說的轉貸,轉貸可以到銀行進行辦理相關的手續。
申請轉貸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證議案復印身份證背面);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復印件三份;
申請人婚姻證明(結婚證需復印照片頁和內容頁;未婚證明的時間須從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算起;
未再婚證明須從離異或喪偶之日算起;證明必須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壹份,復印件兩份;
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單位蓋章),原件三份;原借款抵押合同、貸款憑證等相關貸款手續,復印件各三份;
貸款余額清單(須有最近前六個月的還款情況和本月貸款余額),原件壹份、復印件兩份;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等證件復印件三份;
簽房屋抵押備案登記表(由擔保公司提供),原件壹份。另外,所有復印件必須用a4紙復印,並須在辦理現場查看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壹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