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產屬於雙方* * *出資作為首付的情況。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不管房產證上有多少人的名字,只要能證明首付比例是同壹房產,離婚時就應該平均分配。貸款的房子很特別。壹方可以按照房產當時的實際市場價格補償另壹方壹半房產資金,壹方可以取得房產的全部所有權。
其次,如果房產屬於婚前用首付買的,婚後還貸的壹方,那麽房產的分配已經做了適當的調整。對於貸款和首付款對應比例的計算,婚後還款部分由雙方分配,婚前首付款部分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這個時候,首付方把還款部分返還給對方,是最簡單合理的辦法。
無論哪種情況,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新婚姻法對房產問題有深刻而嚴格的規定。只要我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就能很快解決問題。同時,兩個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只是對未來有壹個美好的想象,但事實往往不盡如人意,令人失望。但是,當我們走到壹段感情的盡頭,想要結束壹段婚姻的時候,我們不能抹去過去的壹切,曾經的美好不會消失,所以即使是財產問題,也要問心無愧的處理。很多人在離婚時因為財產問題做了妳死我活的掙紮,完全失去了溫柔和美好。這是對自己過去的徹底否定,可悲可恨。在我看來,是對這段無休止的婚姻最好的表達。
所以離婚的時候,對房產的分配不應該有過分的要求,按照法律規定分配就可以了,這才是最正義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