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債務是夫妻***同生活所需,離婚時應***同分擔;2、債務若由壹方獨自承擔,需證明未用於***同生活;3、離婚後,債權人可向雙方追償***同債務;4、壹方償還後,可向另壹方追償。
婚姻中的債務責任:
1、婚姻法規定的債務處理原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債務與***同債務的區分:如果債務是壹方為個人利益所產生,通常不視為***同債務;
3、離婚時的債務分割:離婚時,夫妻雙方需協商確定各自承擔的債務比例;
4、法院判決的債務分配:如果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債務的性質和用途,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進行判決;
5、債權人的追償權利:債權人可以向任何壹方追償債務,但追償後,承擔債務的壹方可以向另壹方追索。
綜上所述,處理離婚時簽字貸款的問題需遵循以下原則:若債務為夫妻***同生活所需,則離婚時應***同分擔;若債務為壹方獨自產生,須證明其未用於***同生活才能免除另壹方責任;離婚後,債權人有權向雙方追償***同債務,而壹方在償還後也可向另壹方追償相應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