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法律規定,八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裏可以看到,即使年滿八歲,他仍然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更不用說是壹個壹歲的孩子。這個時候他其實對什麽都沒有概念。所以,這個時候就算妳按了手印,也沒有什麽實際意義,因為我們可以簡單的認為,這個時候他其實是被按手印嚇倒了。畢竟從視頻中我們也可以看到,父母把他的手按在了合同上,所以這個時候的購房合同實際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為了見證這個事情,所以拍攝了這個視頻。
第二,年齡簽名法的標準要求是什麽。
這件事在網上被報道後,很快有律師站出來解釋,說18歲以後才簽房子,法律上有效率,合法。但即便如此,很多人買房的時候肯定已經18歲以上了。像這條新聞報道的,壹歲的孩子家庭條件肯定很好,為了給孩子留個好去處,自己也會這麽做。但最後房子還是要寫在他父母名下。
第三,如何看待這件事?
如果這個房子的購買真的與這個小男孩有關,那麽它當然不符合良好的法律規範。他們這麽做可能是為了防止孩子長大後父母把房子給孩子。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子女在交易過程中需要承擔高額的稅費,所以為了逃避這壹點,他們可能會選擇讓子女買房。但目前他們孩子簽的購房合同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沒有辦法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