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已開通了提取類、貸款類、查詢類等線上業務,具體包括:購買住房提取(限本地且外圍系統可核實的房屋情形)、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限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和本中心貸款結清壹年後提取情形)、租賃住房提取、離退休提取、出境或港澳臺定居等;提前還款、減少貸款期限、還款賬號變更、還款方式變更等;在線查詢個人公積金賬戶相關信息。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線上業務辦理渠道目前包括網上業務大廳(/login.do)、“蘭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蘭州公積金”手機APP(支持安卓系統)。
2、蘭州公積金如何提取:
1.提供提取資料,經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持提取資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賬戶或符合規定的他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3.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不準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原因。
4.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職工應持身份證、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憑證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