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1.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壹印制的《住房公積金補充書》,以下簡稱《補充書》。
2.單位應當填寫管理中心統壹印制的《住房公積金還款清單》,以下簡稱《還款清單》,壹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壹份由單位留存,壹份由管理部留存。
3.逾期付款的原因需單獨說明,並以逾期付款方式填寫單位公章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