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開發商申請破產時,業主的貸款需要償還。因為業主與房產中介簽訂的購房合同與業主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業主破產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損失。根據2021 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予以追繳。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壹百零七條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的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上一篇:建行app也還了壹個月的房貸,但是沒到期。可以嗎?下一篇:羅永浩三年還清了6億美元。他的還債給妳什麽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