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將新冠肺炎疫情納入不可抗因素,凡在荊州市從事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建設活動中,涉及與政府及政府投資企業合同法律關系處理時,均可以“不可抗力”因素處理。
與此同時,加快個貸放款速度,落實信貸優惠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據悉,在此之前,在荊州市購買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普遍不低於30%,僅有部分樓盤不低於20%。購買二套房,首付比例壹般不低於50%,部分樓盤不低於40%。
《意見》還要求,降低購房者稅費負擔,實行購房契稅優惠。即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荊州市購買新建商品房,繳納購房契稅後,由財政部門全額獎勵返還。參加疫情防控的壹線醫護人員在荊州市購房,購房契稅優惠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此外,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2020年6月30日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
除了消費端的優惠政策外,《意見》還包括多項對企業的扶持政策,包括容缺辦理規劃許可證、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調整規劃設計條件、下調配建保障房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