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蘭強調,近期,在壹些房價上漲預期強烈、投機氛圍濃厚的熱點城市,出現了騙取銀行經營性貸款實際購房的現象,甚至有的涉及有組織的違法行為。如果不能及時遏制,不僅會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還會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
鄒蘭表示,近期在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地,金融監管部門已要求銀行就此問題進行自查,部分城市也在壹定範圍內組織了監管檢查,並已初步摸清典型案例的典型做法和重點違法環節。此外,銀監會、住建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於防範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的通知》,在加強信貸管理、銀行內部管理、中介機構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進壹步明確要求,相關地方正在組織準備監管核查。《通知》還特別提出,各地要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路徑,聯合查處違法行為。
同時,鄒蘭提到,在解決這個問題的過程中,希望商業銀行不要因為這個問題影響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質量。經過必要的、正常的核查程序,確實是由於違法行為造成的問題,以及銀行工作人員不能立即識別的問題,也應該屬於銀行基層員工和基層行的盡職調查和免責範圍。對於發現騙貸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涉及到購房人被非法組織和人員蠱惑、欺騙,通過欺詐行為取得貸款,損失已被銀行追回的,可以向有關部門和法院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