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的批準通知書。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並優先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居民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權屬登記。房屋和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劃撥。
擴展數據:
經濟適用房註意事項:
1.壹類經適房:是兩室的房子,五年後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要交10%的地下綜合款。壹次交易後,房屋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2.二類經濟適用房:這類經濟適用房相當於經濟適用房管理的物業類型。這些房產多為拆遷安置房產或回遷房,但產權證標註為經濟適用房,不受經濟適用房五年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商品房的納稅標準,還需要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繳納土地出讓金後,其產權性質將變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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