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使用網商銀行貸款只要沒有出現逾期未還款等情況,對征信是沒有影響的,在其以後購房貸款時不會作為不良信息來出現的。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擴展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範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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