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但尚未構成犯罪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罰款,同時,責成金融機構對相關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壹)發現假幣而不收繳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收繳假幣的;
(三)應向人民銀行和公安機關報告而不報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處理收繳的假幣,或使已收繳的假幣重新流入市場的。
上述行為涉及假人民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涉及假外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假鈔,亦稱偽鈔,是指偽造、變造的貨幣,偽造的貨幣是指仿照真幣圖案、形狀、色彩等,采用各種手段制作的假幣,變造的貨幣是指在真幣的基礎上,利用挖補、揭層、塗改、拼湊、移位、重印等多種方法制作,改變真幣原形態的假幣。
2011年8月,以TJ55、AZ88、WL15、YX86開頭的新版假鈔開始在全國部分地區出現。
2013年4月,PL078574開頭的百元假鈔出現,6月23日山東省首次發現C1F9開頭的高仿百元假幣。之後,寧波、北京相繼也出現這種假幣,號碼分別為“C1F9605156”、“C1F9605159”和“C1F9605162”。
2014年09月03日,浙江臺州警方查獲800多萬元M3W96開頭的假幣。據報道,北京、山東、廣州、遼寧等多地都出現了這種假幣 。
假幣制造,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掃描器掃描,再用打印機印出來,或用彩色影印機影印,印出來之後是整版的鈔票,然後用剪子剪開,由於大部份打印機和影印機都不支持雙面打印,所以偽鈔通常是用兩張紙分別印兩邊,然後用膠水粘合。有些偽鈔還配上金屬線和假浮水印,增加像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