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信息,如身份證或戶口本。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材料,如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3.訴訟法律事實發生後當事人姓名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2)證明借款合同關系及相關擔保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借款合同等借款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2.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權屬證明和抵押物登記的證據;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保證合同或者保函等證據;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者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依法應當登記的財產權出質的,還應當提交出質登記的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