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錢的方法如下:
(1)貸方和幣種;
(二)貸款金額;
(3)使用;
(4)利率;
(5)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6)借款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應與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壹致;
(7)借閱時間:農歷或陽歷;
(8)如果有證人或擔保人,應要求其簽名,但應明確說明是證人還是擔保人,以避免爭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二,書面借條在幾年內具有法律效力。
1.如果寫有轉讓期限,還款期限屆滿後三年內。
訴訟時效期間,如果三年內沒有索賠,將無效;
2.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可以隨時要求還款,但最長期限不超過20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