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法律上來講,這個私人的印章也是有效的,私人印章不同於單位公章,單位公章都是有備案的,私人印章通常沒備案,所以壹旦發生糾紛,就會對私人印章產生爭議。對私人印章的真實性認定爭議比較大,這時候就需要通過其他的證據進行佐證,最好是在借條上補個簽名。如果他拒絕補簽的話,就要手機壹些轉賬記錄等,又或者收集壹下錄音,來進行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