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釋[2015]18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償還本金(以實際收到的金額為準,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費用)和利息(絕對保護24%以內,相對保護36%以內)。但屬於利息支出的違法部分,在兼顧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可以拒絕支付,並有權拒絕支付復利。以中介費形式規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和出借人,應當認定無效。債權人逾期催收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債權人自行承擔。根據“法釋[2015]第18號”第三十壹條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要回多支付的部分。
特別提醒:如果對方在吸收客戶資金後,違規貸款或借錢給妳,妳們之間的借款合同無效。只能償還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果貸款平臺/車貸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機構有電話、短信騷擾、威脅等。、搶劫或占有財物、破壞信用記錄、侵入住宅等。,應當作為侵權違法行為處理。對此,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15條、第16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名譽、返還財產、賠禮道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