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後欠銀行的債務是要償還的。可以用債務人的遺產償還。沒有所謂的“人死於債務”。債務人死亡後,銀行可與債務人的繼承人協商還款,如被拒絕,將采取法律手段起訴。壹般情況下,銀行的債務被抵押或擔保,銀行會主張抵押權或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主張債權或履行債務。 (1)貸款人應及時行使其權利。按照約定的還款時間及時向借款人催收借款,並盡可能保留催收憑證,以免訴訟時效到期,從而失去勝訴的權利。如果知道借款人死亡,應盡快憑借條等債權憑證向借款人的繼承人主張債權。如果借款人遺產未分割,可以與其繼承人協商,先用遺產清償債務,再進行繼承;如果遺產已經分割繼承,可以要求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協商不成,可以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可以申請對相應財產進行財產保全、查封、凍結或者扣押。 ⑵借款人應按約定的借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延遲還款,壹旦貸款人死亡,不代表貸款不用還。相反,如果已經部分履行,可能會因證據不足而難以自證。所以,當出借人懶於催促時,借款人要主動履行;如果暫時不能按合同歸還,也應向貸款人說明原因,獲得相應展期。 2.明確規定借款事項。 涉及自然人的民間借貸,必須出具借條等書面借款憑證,借條上應當載明姓名等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借款金額、時間、用途、借款利息、還款時間、爭議管轄法院等內容。最好有基層組織、親戚或***同朋友等第三方見證,並在借條上簽字確認,這樣以後壹旦發生糾紛,更有利於法院對事實的認定。 3.保留借貸和還款憑證。 如今,電子支付已經被廣泛使用。借貸還款盡量選擇網上銀行、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方便追蹤和查找支付。借款人以現金方式還款的,應及時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或通過短信、微信等電子信息確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