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貸款詐騙的認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詐騙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款時有不還的故意。詐騙罪以行為人非法占有為主觀要件。所以,騙子的“借錢”只是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沒有歸還的意思。2.詐騙分子在借款時,會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導致受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比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活動,或者虛構財務狀況,使受害人誤以為自己有能力歸還。3.詐騙分子在騙取財產後不會考慮返還財產,因此對財產的使用沒有關心和約束,直接導致財產的損失,比如將貸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奢靡。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欺騙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取得貸款1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