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處理糾紛必須提供證據: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借款糾紛案件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沒有書面回執或者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或者兩個以上與本人沒有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2.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以獲取高額利潤。3.如果借貸雙方對是否有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通常視為無息借貸。4.定期無息貸款的處理: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貸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後仍不償還的;如果貸款人要求在催款後支付利息,則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算利息。5、非法借貸行為的處理:出借人明知是為進行非法活動而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雙方的非法借貸行為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制裁。6.擔保責任的處理:在借貸關系中,對債務的履行有擔保的,應當認定為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7.與合夥組織借款糾紛的處理: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個人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上一篇:建材壹廠宿舍買房什麽時候能拿到房產證?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下一篇:開服裝店從農業銀行貸款需要什麽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