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中的借貸代表記賬符號,表示會計要素的增減方向。在資產賬戶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在債務賬戶中,借方意味著減少,貸方意味著增加。
就資產而言,其正常賬戶余額會在借方,就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而言,正常情況下,其賬戶余額會在貸方。
壹句眾所周知的話是“有借必有貸,貸必等額”。這是每壹個會計入職時都必須學會的壹句話。意思是說,無論做哪壹筆分錄,都會有壹筆借方和壹筆貸方,借方和貸方的兩個方向及其總額總是相等的。
那麽,在記賬時,什麽時候將金額記入借方?我應該什麽時候在信用證裏填寫它?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會計六要素。壹般情況下,資產的增加和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在做賬時都會記在“借方”上;資產的減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在記賬時會記入“貸方”。
在會計分錄中,借方在左邊,貸方在右邊。無論在哪裏登記增加,相應的對方都必須登記減少。這就是借貸雙方的對稱性。每次要做的條目也需要根據不同的經濟內容來確定。
此外,還需要達到借貸平衡:資產等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和,資產的來源是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利潤等於收入和支出之間的差額。